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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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50mg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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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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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349 |
国药准字H44023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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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草麻疹、皮肤瘙痒以及湿疹等。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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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擦于患处。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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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嗜睡、口干、乏力、头晕、恶心等。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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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青光眼、尿潴留和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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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赛庚啶。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曲安奈德。其化学名为:16α,17-[(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21-二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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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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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老年人及2岁以下小儿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6.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