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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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5g(相当于饮片11.5g) |
9克×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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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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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0007 |
国药准字Z22022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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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小儿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滋阴清肺,止咳定喘。用于虚劳久咳,年老哮喘,气短发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不思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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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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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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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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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芩、百部(蜜炙)、前胡、紫苏子(炒)、苦杏仁(炒)、葶苈子(炒)、桑白皮、陈皮、清半夏、桔梗、麻黄(蜜炙)、瓜蒌仁(炒)等16味。 |
蛤蚧、瓜萎子、紫菀、麻黄、鳖甲(醋制)、黄芩、麦冬、黄连、百合、紫苏子(炒)石膏、苦杏仁(炒)、石膏(煅)。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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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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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肾两虚,痰浊阻肺,症见:虚痨久咳,动则气短,胸满郁闷,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咽干口燥。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哮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