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4.5gx10袋/盒 |
每瓶装100ml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013 |
国药准字B2002036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健脾和胃,消食化滞。用于小儿厌食症,表现为面色无华,不思饮食,脘腹胀满,食后呕吐,大便不调。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口服,2~3岁,一次3~4毫升;3~7岁,一次5毫升;7~15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感冒时不宜服用。 |
|
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半夏(制)、茯苓等。 |
山药、白术、茯苓、大枣、山楂(焦)、鸡内金、何首乌、龙眼肉、牡蛎、枳实、当归、槟榔(焦)。 |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酸、甜。 |
本品为棕黄色支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哺乳期妇女及糖尿病患者慎用。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呕吐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