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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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5gx10袋/盒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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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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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013 |
国药准字H20010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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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1.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引起的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腹胀、腹鸣、腹痛、腹泻、便秘等症状。 2.肠易激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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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00~200mg,一日3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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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严重不良反应:肝功能损伤(不足0.1%)、黄疸(发生率不详):因出现过伴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脂酶(AI-P)、乳酸脱氢酶(LDH)、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升高等的肝功能损伤、黄疸,需要充分观察,发现异常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一般不良反应:偶有口渴、口内麻木、腹泻、腹鸣、便秘和心动过速、困倦、眩晕、头痛、皮疹等,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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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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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半夏(制)、茯苓等。 |
曲美布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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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酸、甜。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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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哺乳期妇女及糖尿病患者慎用。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