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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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14片 |
60粒/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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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长沙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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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514 |
国药准字H43021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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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各期高血压 ; 2.充血性心力衰竭 ; 3.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用于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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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1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两次服用。如单独服用盐酸贝那普利不能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盐酸贝那普利与补钾剂、钾盐代用品或保钾利尿剂合用可引起血钾升高。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肌酐清除率<30ml/min/1.73m2(血肌酐>3mg/dl)的病人,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5mg(半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1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病人) 2、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1/4片),一天一次。由于会出现首剂后血压急剧下降的危险,当病人第一次服用本品时需严密监视(见慎用)。只要病人未出现症状性的低血压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应,如果心衰的症状未能有效缓解可在2~4周后将剂量调整为5mg(半片)一天一次。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将剂量调整为10mg(1片)一天一次甚至20mg(2片)一天一次。本品一天一次即有效,但若将一天的剂量分为二次服用有些病人反应更好。对照临床研究表明严重心衰病人(NYHA分级IV)较轻、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级Ⅱ~Ⅲ)需更小的剂量。当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日剂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1片),但较低的初始剂量可能更理想。 |
口服。常用量一次1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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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头痛、头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为头痛和咳嗽。 2.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 |
1.长期服用本品时有腹泻、眩晕、倦怠、乏力口干、嗜睡、食欲减退、恶心、呕吐、鼻塞,亦可有耳鸣、皮疹、头痛、头晕、抑郁、心动过缓等症状。若症状持续出现须加注意。 2.需注意体位性低血压、电解平衡失调、低钾血症、低钠血症、低氯血症等。 3.本品中含利血平久用可引起震颤麻痹、精神抑郁症并可使消化道溃疡症状加重。 4.本品中氯氮有撤药症状,停用后有失眠、异常激惹状态及神经质。老年体弱、肝病患者对其中枢抑制作用较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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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贝那普利相关化合物或本品的任何辅料过敏者。 2.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引起或非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引起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 3.孕妇(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4.严重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5.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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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分:盐酸贝那普利。 |
地巴唑、盐酸异丙嗪、磷酸氯喹、硫酸胍生、维生素B6、氯化钾、利血平、氯氮、氢氯噻嗪、乳酸钙、维生素B1、三硅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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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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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慎用: 肾功能不全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所需剂量比肾功能正常者低。 与使用所有ACE抑制剂相同,肾动脉狭窄患者需特别注意。少数人服用本品后血液尿素氦和血清肌酐增高,停服本品或利尿剂,或二者同时停用,即可恢复。对这类及其它肾脏病患者.在本品治疗的头几周要密切监测肾功能.以后应定期检查肾功能。 血液透析 用高通透性聚丙烯腈膜(AN69)透析的患者.使用ACE抑制剂时有过敏样反应的报道。因此,建议用ACE抑制剂的病人不宜使用这类膜透析 手术/麻醉 正在接受ACE抑制剂的患者.术前要通知麻醉师。使用可降低血压的麻醉剂时应注意.由于代偿性肾素释放产生的血管紧张素I在转变成血管紧张素II时可被ACE抑制剂阻断,由此所致的血压降低可通过扩容来纠正。 高血钾 ACE抑制剂治疗期间,偶见血清钾升高,在临床试验中从未因此停用本品。造成高血钾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和并用治疗低血钾的药物(见相互作用)。 主动脉瓣狭窄.二尖瓣狭窄 患主动脉瓣狭窄及二尖瓣狭窄的病人用任何血管扩张剂时都应特别小心。 血管神经性水肿 使用其它ACE抑制剂已报道有血管神经性水肿.本品曾发生过唇或面部水肿,但是这种体征无论是否撤药均自动消失。如出现该症状,要立即停服本品.并谨慎地监护病人,直到肿胀消失。伴喉部水肿和休克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可能致命。因为舌、声门或喉部水肿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立即进行适当治疗.例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0.5m1)。 低血压 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血压过度降低者罕见(0.4%),而且一般是无症状的。但是严重缺钠的血容量不足者用ACE抑制剂治疗时,可能产生低血压.例如接受大量利尿剂(如严重心衰)或透析治疗者。开始用本品治疗前数天停用利尿剂或采取其它措施补充体液.可减少低血压的危险。对有发生严重血压降低可能的病人(如心衰病人)在服用本品首剂后应严密监护,直至血压稳定。如果确实发生低血压.病人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注生理盐水。一过性低血压反应不是进一步治疗的禁忌证,经扩容血压回升后,一般认为可继续治疗。 粒细胞缺乏症.中性白细胞减少 使用其它ACE抑制剂观察到粒细胞缺乏症及骨髓抑制.且较多发生于肾功能不全者,特别是伴有胶原血管病的患者。与用其它ACE抑制剂一样,患有血管或肾脏胶原疾病的病人应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 肝炎与肝衰竭 有报道在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有极少数病例出现胆汁淤积性肝炎.个别病例发生肝衰竭(其中有些是致命的)。其机制尚不清楚。一旦出现黄疸或肝酶的明显升高.应停用ACE抑制剂并对患者进行监测。 对驾驶及操纵机器的影响 服用本品的患者,中枢神经症状的反应很少见.与其它降压药一样.患者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要注意这些影响。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复方制剂含异丙嗪在葡萄糖耐量试验中可显示葡萄糖耐量增加。可干扰尿妊娠免疫试验,结果呈假阳性或假阴性。 2.下列情况慎用: ①有哮喘史者,可能用对茶酚胺耗失而致发病或加重; ②脑血管供血不全者,可因血压低而致脑缺血加重; ③非高血压所致的心力衰竭,可因液体潴留而加重; 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者,以及新近发生心肌梗死者,可因血压降低而致心肌缺血加重; ⑤糖尿病时本品增强降血糖药的作用; ⑥肝功能不全时本品代谢减慢,易致体内蓄积; ⑦消化性溃疡患者,可因本品使副交感张力相对增加而加重病情; ⑧嗜铬细胞瘤患者,可因本品初期使儿茶酚胺释出较多而使病情加重; ⑨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减低肾小球滤过率及肾血流减小,由于本品积蓄而致血压过低,也可引起暂时性尿潴留; ⑩本品可能加重心动过缓。 3.本复方制剂含盐酸异丙嗪: ①应特别注意有无肠梗阻,或药物的逾量、中毒等问题,因其症状体征可被异丙嗪的镇吐作用所掩盖; ②交叉过敏。已知对吩噻嗪类药高度过敏的病人,也对本品过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