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0.3g |
5g(黑宝) |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973 |
国药准字Z1098005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除痰,定惊,清热解毒。用于小儿惊风,痰涎壅盛。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瓶,十天内婴儿减半。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用。 |
|
成分 |
人工牛黄、麝香、胆南星、全蝎(制)、钩藤、天麻(姜制)、僵蚕(姜制)、琥珀、白附子(姜醋制)、朱砂等味。 |
熊胆粉。 |
|
性状 |
本品为赭色的粉末;气香。 |
粉末,不规则碎片或颗粒,棕黄色,绿黄色或深棕色,半透明,有玻璃样光泽。 |
|
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 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