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1 |
10g:0.5g |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22 |
国药准字H200103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
用法用量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外用, 每日3次,每次用量按皮损大小调整,常用量每次涂敷软膏0.25-2g,慢性湿疹4周为一疗程,神经性皮炎2周为一疗程,可连续2个疗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 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 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 罕见过敏反应。 |
可有下列反应: 1.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 2.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 3.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
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萘甲唑啉。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 |
|
性状 |
滴鼻剂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 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 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