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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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1 |
20g: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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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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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22 |
国药准字H2001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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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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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外用,每日3次,每次用量按皮损大小调整,常用量每次涂敷软膏0.25-2g,慢性湿疹4周为一疗程,神经性皮炎2周为一疗程,可连续2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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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 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 罕见过敏反应。 |
个别患者局部痒、红、灼热、脱屑以及接触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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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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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萘甲唑啉。 |
乙氧苯柳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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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滴鼻剂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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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 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 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