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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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8mg |
每块重15g(含原药材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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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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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618 |
国药准字Z61021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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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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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4-6次,每次间隔4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
口服。一次1块,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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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粘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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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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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萘甲唑林 硼酸 硼砂 乙二胺四醋酸二钠 防腐剂 适量 水 适量。 |
防风、荆芥、紫苏叶、羌活、白芷、苦杏仁、浙贝母、桔梗、陈皮、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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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米黄色至淡黄色的长方形块;气微香,味甜、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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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呢个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