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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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8mg |
每瓶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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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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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618 |
国药准字Z370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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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镇咳祛痰。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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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4-6次,每次间隔4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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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粘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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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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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萘甲唑林 硼酸 硼砂 乙二胺四醋酸二钠 防腐剂 适量 水 适量。 |
莱阳梨、麻黄、杏仁、桔梗、远志、北沙参、百合、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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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浓稠液体;气香、味甜、微酸、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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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呢个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