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s |
||
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208 |
国药准字H440214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行气、化瘀生新、温经止痛。收缩子宫、修复子宫创伤。产后条理、促进乳汁分泌。止血、消炎、防感染。还可广泛应用于子宫肌瘤及子宫肥大症,子宫内膜炎、妊娠斑、黄褐斑等症。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诊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进,方有应用指征。葡萄球菌属大多对本品耐药。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三次。 |
口服1.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成人,第一日100mg,每12小时1次,继以100~200mg,一日1次,或50~100mg,每12小时1次。2.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共7日。3.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者,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4.宫颈炎或直肠感染:均为一次100mg,一日2次,疗程至少7日。5.梅毒:一次150mg,每12小时1次,疗程至少10日。6.8岁以上小儿第一日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继以按体重2.2~4.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消化系统:本品口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肝毒性:脂肪肝变性患者和妊娠期妇女容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偶可发生胰腺炎,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病人可有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可有光敏现象。所以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应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停药后可缓解;6.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菌和真菌等引起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7.有四环素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并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和舌炎等。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炮姜。 |
盐酸多西环素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褐色;气香,味微辛。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
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