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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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5g*12s*3板 |
1g:0.6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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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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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23 |
国药准字H2005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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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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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9~14岁儿童,一次1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将药粉溶于半杯温水中服用。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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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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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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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 |
乙酰水杨酸与脲的结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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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咸、苦。 |
白色无定形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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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无实热及孕妇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9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