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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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5g*12s*3板 |
10ml*4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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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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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23 |
国药准字B2016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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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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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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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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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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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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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咸、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味苦、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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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无实热及孕妇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