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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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5g*12s*3板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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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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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23 |
国药准字H2008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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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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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6岁以上儿童一次0.5~1片;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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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白血球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其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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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溶血性贫血史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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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异丙安替比林150毫克,无水咖啡因50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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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咸、苦。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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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无实热及孕妇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