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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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5g*12s*3板 |
每片重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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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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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23 |
国药准字Z11020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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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本品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耳鸣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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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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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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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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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 |
本品成分为黄连、黄柏、石膏、金银花、薄荷、桔梗、连翘、大黄、黄芩、栀子(姜炙)、菊花、荆芥穗、防风、旋覆花、白芷、川芎、蔓荆子(微炒)、蚕砂、甘草、人工牛黄、冰片。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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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咸、苦。 |
本品为素片或包衣片,素片或除去包衣后的片心显棕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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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无实热及孕妇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