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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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克*36粒 |
0.5gx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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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鑫善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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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76 |
国药准字H21020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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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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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口服。4~6岁儿童,一次0.5片;7~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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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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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盛星对乙酰氨基酚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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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异丙安替比林150毫克,咖啡因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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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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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盛星对乙酰氨基酚片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