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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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62g*24片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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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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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54 |
国药准字H42022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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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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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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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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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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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当归,丹参,苦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苓,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内含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004g,辅料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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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黄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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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 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 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