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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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10ml: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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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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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639 |
国药准字H20020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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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
1、本品主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 2、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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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 10~30 ml,一日一次(本品须加灭菌生理盐水 250 ml,稀释后立即使用)。 |
本品可单用也可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 临用时把本品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推荐剂量为0.3~0.4g/m2,一次给药,或分每3-4周五次五天给药,均四周重复给药一次,每2~4周期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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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全身性反应:寒战、畏寒、发热、多汗等。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油腻感、厌食、肝生化指标异常。 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等。 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等。 心血管系统:心悸、潮红等。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抽搐等。 其它:静脉炎等。 |
详情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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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肾功能不全者。 2.对其它铂制剂及甘露醇过敏者。 3.孕妇及有严重并发症者。 4.原应用过顺铂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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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制鸦胆子油、精制豆磷脂、甘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顺式-1,1-环丁烷二羧酸二氨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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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的均匀乳状液体。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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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严重过敏反应,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必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本品有毒,易损害肝肾功能,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加强监测。 过敏体质者慎用。服药期间出现过敏者,应及时停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过程中有少数患者有油腻感,恶心,厌食等消化道不适的反应,纳呆、纳差、脘腹胀满、大便稀溏、畏寒喜按等脾胃虚寒者慎用。 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考虑本品与其它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置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分层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
1.应用本品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2.用药前后,严密监测病人的肾功能和血象。 3.由于本品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用药后3~4周内不应重复给药。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的病例,有必要输血治疗。 4.在治疗开始和之后的每周都要检查血细胞,作为之后调整剂量的依据。 5.用顺铂治疗的病人,用本品应慎重或注意检测。因为用顺铂造成听力损伤的病人,再用卡铂治疗,耳毒性会持续或加重。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这种反应会持续或加重。 6.一旦发生对本品的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7.如同其它抗癌药物和免疫抑制剂一样,动物实验表明卡铂有致癌作用。 8.全身肌酸酐廓清率低于60ml/min的病人,卡铂的肾清除率下降,这时应适当降低卡铂用量。 9.与其它抗癌方式联合治疗,应注意适当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