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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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20ml;250ml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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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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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96 |
国药准字H22022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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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消化道肿瘤及肝癌的辅助治疗剂。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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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l,,一日2-3次,30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5mg~10mg,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0mg~100mg。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一次15mg~20mg/m2,每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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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伴皮肤或内脏出血;(6)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7)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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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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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鸦胆子油、豆磷脂。 |
甲氨蝶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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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的均匀乳状液体;味微苦。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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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无明显毒副作用,但少数患者偶有油腻感,恶心,厌食等消化道不适的反应。如有分层应停止使用。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