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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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块重5g、10g、50g |
0.33g*6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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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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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367 |
国药准字Z1098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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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
补气养血、健脾益肾。适用于癌症应用放、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及因放、化疗引起的头晕头昏、倦怠乏力、消瘦、恶心呕吐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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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口服;每次5粒,一日三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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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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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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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红参、熟地黄、阿胶、当归、益母草、鹿胎粉(或仔鹿粉)、鹿茸(去毛)、香附(醋制)、小茴香(盐制)、龟甲等24味。 |
人参、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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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干膏块;味甘、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综褐色至黑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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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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