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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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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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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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58 |
国药准字Z21020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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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补肝肾,益精养血。用于血虚头晕,腰膝酸冷,虚劳消瘦。 |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痠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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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3~6克,以适量开水溶化后服用,或兑入其它药汁中服用。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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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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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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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鹿角。 |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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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扁方形块。黄棕色或红棕色,半透明,有的上部有黄白色泡沫层。质脆,易碎,断面光亮。气微,味微甜。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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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糖尿病患者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服用2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