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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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6ml/瓶 |
6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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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金典汉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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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91 |
国药准字Z22021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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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瘀,疏通经络,消肿止痛。用于各种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祛风除湿、除风通络。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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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浸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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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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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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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为:乙醇。 |
希莶草、制川乌、附子(制)、蜂房、甘草(蜜炙)、红花、青风藤、络石藤、石南藤、穿山龙、乌梢蛇、蜈蚣(去头尾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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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至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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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生冷,油腻食物。4.切勿置该药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该药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4.运动员慎用。 |
孕妇、小儿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