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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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原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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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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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2079 |
国药准字Z4302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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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 |
用于减轻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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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患处至发热,一日2~3次。 |
外用,用脱脂棉蘸取少量,用于涂搽患处并搓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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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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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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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麝香、血竭、乳香、没药、肉桂油、薄荷油、桉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 10 毫升含主要成份精制松节油 6.5 毫升,樟脑 0.5克,辅料为软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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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的油状液体;有特殊香气,味辛辣。 |
无色至淡黄色油状液体,具有松香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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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见好转,应向医师咨询。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用后应将瓶塞塞紧。5.本品易燃,避免接触明火。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