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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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8ml(2)12ml |
50ml: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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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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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970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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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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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患处至发热,一日2~3次。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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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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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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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麝香、血竭、乳香、没药、肉桂油、薄荷油、桉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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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的油状液体;有特殊香气,味辛辣。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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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