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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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2g |
6.5cm*1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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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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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004 |
国药准字Z3702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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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 |
消炎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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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患处至发热,一日2~3次。 |
外用。贴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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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肿胀、水疱、潮红、疼痛、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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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2.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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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麝香、血竭、乳香、没药、肉桂油、薄荷油、桉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 |
薄荷脑、樟脑、冰片、麝香草脑、颠茄流浸膏、盐酸苯海拉明、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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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的油状液体;有特殊香气,味辛辣。 |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片状橡胶膏、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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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 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13.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14.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