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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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厘米x10厘米 |
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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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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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88 |
国药准字H44024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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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
用于肌肉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及网球肘引起的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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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外用。喷患处,一日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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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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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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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桶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薄荷脑、冰片、樟脑、桉油、肉桂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辅料为天然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5毫升)含水杨酸甲酯1.5克,盐酸苯海拉明.9克,薄荷脑1.2克,樟脑1.95克,麝香草脑.15克。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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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具芳香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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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