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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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厘米x10厘米 |
8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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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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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88 |
国药准字Z51021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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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
消炎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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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贴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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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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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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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桶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薄荷脑、冰片、樟脑、桉油、肉桂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辅料为天然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主要成分为薄荷脑、樟脑、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冰片、颠茄流浸膏、麝香草脑。辅料为橡胶、松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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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乳白色或乳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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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药品为外用药。 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该药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