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7厘米x10厘米 |
每瓶装5ml |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88 |
国药准字Z530217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
活血止痛。用于关节痛。 |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外用。涂擦患处。 |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人工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桶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薄荷脑、冰片、樟脑、桉油、肉桂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辅料为天然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薄荷油、樟脑油、水杨酸甲酯。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油状液体;有特臭。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外用药,不能内服。 2 使用时皮肤出现皮疹,搔痒者,应停用,皮肤溃烂有渗液及外伤合并感染化脓者,不宜使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