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7cmx10cm |
每瓶装200ml、500ml |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86 |
国药准字Z2002639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寒,活血,镇痛。用于风湿关节痛,关节扭伤。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用于风湿关节痛,跌打损伤,筋骨疼痛,腰肢酸痛。 |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痒。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孕妇禁用。2.开放性伤口忌用。 |
儿童、孕妇禁用;高血压、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
成分 |
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辅料为橡胶、氯化锌、松香、羊毛脂、凡士林。 |
春根藤、络石藤、鸡血藤、血风藤、乌多年、虎杖、水高丽、黑老虎根、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发热病人暂停服用。不胜酒力者慎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