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片 |
10ml*4支 |
|
生产企业 |
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887 |
国药准字B2016000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
|
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糊精、蔗糖、二氧化硅、明胶、滑石粉、硬脂酸镁、虫白蜡、嫩叶绿。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味苦、微涩。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韩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