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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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0.6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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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菲诺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摩美得气血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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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715 |
国药准字Z2009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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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晕耳鸣,目赤牙痛,腹中胀满,大便秘结。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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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每次取1片,加15毫升温开水溶解,漱口,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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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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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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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绿豆、车前草、黑豆、半夏(制)、香附(醋制)、桑叶、桃枝、牛乳、厚朴(姜制)、麦芽、陈皮等14味。 |
没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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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黑色的大蜜丸或黑褐色的水蜜丸或黑色的浓缩丸 |
本品为淡黄色的液体;气清香,味涩、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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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阴虚,虚火上炎引起的口舌生疮,头晕耳鸣。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溶解后仅供含漱用,请勿直接吞服本品。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2.忌烟、酒及辛辣食物。3.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6.本品不宜作为防治口臭的保健品而长期使用。7.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