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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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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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菲诺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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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715 |
国药准字Z23020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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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晕耳鸣,目赤牙痛,腹中胀满,大便秘结。 |
清热泻火,利尿通便。用于火热内盛所致的口舌生疮、咽喉疼痛、心胸烦热、小便短赤、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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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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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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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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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绿豆、车前草、黑豆、半夏(制)、香附(醋制)、桑叶、桃枝、牛乳、厚朴(姜制)、麦芽、陈皮等14味。 |
连翘、黄连、栀子(姜炒)、关木通、玄参、天花粉、赤芍、大黄、黄芩、滑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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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黑色的大蜜丸或黑褐色的水蜜丸或黑色的浓缩丸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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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阴虚,虚火上炎引起的口舌生疮,头晕耳鸣。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