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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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粒重6g |
每袋装3克(相当于饮片6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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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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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711 |
国药准字Z2302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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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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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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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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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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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
柴胡、山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辅料为三氯蔗糖、倍他环糊精、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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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丸剂(水丸)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微甜,具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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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 糖尿病患者慎用。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