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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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粒重6g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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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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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711 |
国药准字H20058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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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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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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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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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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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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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丸剂(水丸) |
本品为淡黄色圆形片,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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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按规定计量服用,每日用量不可超过2片。2.儿童、孕妇使用及对任一组份过敏或慎用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哺乳期妇女禁用。4.本品应放在儿童不能手及的地方。5.服用本品时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6.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轻度嗜睡,因此不应驾驶或操纵机器,以免发生事故。7.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立即去医院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