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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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粒重6g |
0.3gx10片x4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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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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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097 |
国药准字Z2102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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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
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外感风寒、瘀血阻滞或血虚失养所致的偏正头痛、恶寒、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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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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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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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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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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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水丸,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色至灰棕色;气微香, 味微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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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