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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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按C16H15F2N3O4S计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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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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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H20093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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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及其伴随症状(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用于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治疗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和卓~艾氏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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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本品不能咀嚼活咬碎、应在早餐前用水完整服用。 1.轻度反流性食管炎及其伴随症状(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粒);通常在2-4周内使用者的症状能够得到缓解。4周的疗程用于治疗伴发的食管炎;如果4周内不能愈合,通常再进行4周的治疗。 2.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粒);如复方可将剂量增至每日40mg(2粒),复发治愈后可将剂量减至每日20mg(1粒)。因为还未获得本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只有在充分考虑风险/利益后,长期维持治疗的疗程才可超过1年。 3.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每日早晨口服40mg(2粒);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4.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每日剂量一般不应超过20mg(1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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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偶见头晕、失眠、嗜睡、恶心、腹泻、便秘、皮疹和肌肉疼痛等症状。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失常、氨基转移酶升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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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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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泮托拉唑钠。 化学名称:5-二氟甲氧基-2-[(3,4-二甲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硫酰基-1H-苯骈咪唑钠盐一水合物 分子式:C16H14F2N3NaO4S·H2O 分子量:42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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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微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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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2.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但可将内容物倒出服用。 3.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时本品清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