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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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0.4g*12粒*4板(si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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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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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Z2003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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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肝胃不和,雨雪阻络所致的胃脘痛疼,连及两肋,泛酸。急,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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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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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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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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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辅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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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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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