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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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15mg*12片(倍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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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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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H20083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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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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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2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胃溃疡,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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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副作用轻微,主要表现为口干、头晕、恶心。(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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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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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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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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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3.肝肾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