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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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0.67g:L-谷氨酰胺663.3mg、薁磺酸钠2.0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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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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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H20030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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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用于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症状和体征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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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67g(一次1袋),一天3次。根据年龄与症状给予适当增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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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1.消化系统:偶有恶心、呕吐、便秘、腹泻、腹痛及饱胀感,偶尔还有胃部不适等。 2.其他:有时会出现面部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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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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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L-谷氨酰胺663.3mg、薁磺酸钠2.0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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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浅蓝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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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