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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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48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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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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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H1402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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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酸过多,胃痉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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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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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致严重便秘,粪石引起肠梗阻;偶见发生肾硅酸盐结石;肾功能衰竭患者长期服用可引起铝中毒,出现精神症状,特别是对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可产生透析性痴呆,表现为肌肉疼痛抽搐、神经质或烦躁不安、味觉异常、呼吸变慢以及极度疲乏无力等症状;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大剂量服用可出现高镁血症或其他电解质失调,表现为眩晕、昏厥、心律失常或精神症状,以及异常疲乏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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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阑尾炎或急腹症患者禁用。骨折及低磷血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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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维生素U,氢氧化铝,三硅酸镁,颠茄流浸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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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呈白色;有维生素U的特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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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