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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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30mgx6粒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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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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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H20103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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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Zollinger-Ellison 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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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十二指肠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6~8周。但用做维持治疗、高龄者、有肝功能障碍、肾功能低下的患者,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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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1)过 敏 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肝 脏:偶有GOT、GPT、AL-P、LDH、n-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3)血 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4)消 化 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6)其 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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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另外对有药物过敏史者,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慎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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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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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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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 2.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功能障碍的患者。 3.其它对大白鼠经口给药52周的实验,50mg/kg/日组(为临床用量的100倍)发现1例有良性精巢间细胞瘤。于大白鼠经口给药24个月的实验,15mg及50mg/kg/日组中,精巢间细胞瘤发生率会增加,在50mg/kg/日组中发现1例雌大白鼠有胃部类癌(rcinoid)现。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