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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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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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海南慧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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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H20183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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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胆酸相关性疾病;急、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酸性嗳气、饱胀等;预防非甾体类药物的胃粘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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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除非另有医嘱,成人在饭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嚼服1-2片。 推荐服法:一次1-2片,一日3-4次,嚼服。 治疗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时,一次2片,一日4次,嚼服。在症状缓解后,至少维持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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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软糊状便和大便次数增多,偶见便秘,口干和食欲不振。 长期服用可导致血清电解质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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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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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铝碳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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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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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糖尿病和高血压病人 由于每片仅含有相当于0.0086碳水化合物(CE),以及极低量的钠,因此尤其适用于糖尿病和高血压病人。 2.急腹症患者应首先到医院就诊,在诊断明确后再决定是否服用本药。 3.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