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8g |
0.25gx10粒x4板/盒 |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354 |
国药准字Z4502177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胃理气。用于寒凝气滞,脘痛吐酸,胸腹胀满 |
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高良姜;香附(醋制) 高良姜根茎含多种二苯基庚烷类化合物:姜黄素、二氢姜黄素、八氢姜黄素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芷。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辣。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胃部灼痛,口苦便秘之胃热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生冷食物。 2. 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 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 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 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