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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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5mg*200揿 |
2ml:5mg*2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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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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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929 |
H2014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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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缓解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部疾病所合并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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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
剂量应个体化。只能通过雾化器给药。 成人及20kg以上儿童: 经雾化器吸入1个小瓶即5mg(2ml)的药液,可以每日给药3次。 20kg以下的儿童: 经雾化器吸入半个小瓶即2.5mg(1ml)的药液。每日最多可给药4次。 给药控制: 因为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经常不正确,因此应当定期检查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 使用硫酸特布他林雾化液方法: 握住单剂量小瓶,使瓶口向上,拧动瓶盖以开启瓶盖。 将小瓶中溶液挤入雾化器贮液器中。 本品可在雾化器中稳定存放24小时。 开封后,其中的单剂量药液应在3个月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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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
不良反应的程度和剂量相关。在使用推荐剂量时全身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大多数不良反应报告是拟交感神经胺类的特性反应,一般在用药1-2周后逐渐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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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对硫酸特布他林或处方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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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色甘酸钠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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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清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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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未得到控制的甲状腺毒症、未经治疗的低钾血症及易患窄角性青光眼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钾血症,当本品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剂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加重低钾血症。因此,对高危患者应监测血清钾的浓度,特别是在用高剂量硫酸特布他林治疗严重哮喘时。 β2受体激动剂可引起高血糖,建议对伴有糖尿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特布他林时应监测血糖。 应告知患者,如果原先有效的剂量不再产生相同的缓解作用,则应咨询医生。这可能是哮喘加重的征兆,可能需要其它治疗。 对18个月以下的儿童的治疗可能并不总有良好的效果。 急性治疗哮喘可能致氧分压进一步降低。在一些病例,有报道在眼部曾单用过异丙托铵喷雾剂或联合使用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的患者发生眼睛异常(如散瞳、眼内压增高、窄角性青光眼、眼睛疼痛)。由于结膜或角膜肿胀所致的眼睛疼痛或不适、视线模糊、虹视或色视现象、同时伴有眼睛发红可能是发生窄角性青光眼的症兆。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必须给予缩瞳剂并及时咨询专科医生。若硫酸特布他林被意外弄进眼睛,应用水冲洗眼睛。 对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见特布他林对此有影响。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