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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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75kcal/ml*500ml |
10mg*5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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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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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36 |
国药准字J2018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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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有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并且需要控制血糖水平的患者,主要适用人群为糖尿病患者。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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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如瓶盖为皇冠盖,则先卸去皇冠盖,插上专用胶塞,插进输液导管;如瓶盖为输液瓶盖,则直接插进输液导管。连接前先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 (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1、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瓶)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 2、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瓶)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或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3、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若病人的耐受力较差,也可从使用0.75kcal/ml的低浓度开始,以使机体逐步适应,康全力低能量密度规格更便于医护人员控制能量输入速率,较适于糖尿病等对能量摄入敏感的患者。 4、若病人不愿或不能摄入过多的液体,如心、肾功能不足患者,为满足机体能量要求,可酌情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5、康全力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输注者,康全力不宜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产品的无菌。 |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后6-10小时之间进行。治疗疗程长短依据每个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而定,即由患者所接受的骨科手术类型而定。 2、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5周。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2周。如果发生漏服1次用药,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天服药1次。患者可以在进餐时服用利伐沙班,也可以单独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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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康全力可能会出现腹泻、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在三项Ⅲ期研究中评价了利伐沙班10 mg的安全性,这三项研究中接受下肢骨科大手术(全髋关节置换术或全膝关节置换术)的患者共有4571例接受了最长39天的利伐沙班治疗。 接受治疗的患者中,共计约14%发生了不良反应。分别有大约3.3%和1%的患者发生了出血和贫血。其它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恶心、GGT升高和转氨酶升高。应该在手术背景下对不良反应做出解释。 由于其药理学作用方式,利伐沙班可能会引起一些组织或器官的隐性或显性出血风险升高,可能导致出血后贫血。由于出血部位、程度或范围不同,出血的体征、症状和严重程度(包括可能的致死性结果)将有所差异。出血风险在特定患者群中可能升高,例如没有控制的重度动脉高血压患者和/或合并使用其它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的患者。 出血性并发症可能表现为虚弱、无力、苍白、头晕、头痛或原因不明的肿胀。因此,在评估使用抗凝药的患者时,应考虑出血可能性。 下面的表1中依照系统器官分类(MedDRA)和发生频率列出了三项Ⅲ期研究的不良反应。频率定义如下: 常见:≥1/100至<1/10 少见:≥1/1,000至<1/100 罕见:≥1/10,000至<1/1,000 未知:无法根据现有数据做出估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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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完全性胃肠道功能衰竭的患者禁用; 2.完全性胃肠道梗阻的患者禁用; 3.果糖不耐受的患者禁用; 4.对康全力中任一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康全力中任一成份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严重腹腔内感染(严重腹腔内脓毒病)的患者禁用; 7.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8.不适用于不可摄入膳食纤维的患者。 |
利伐沙班禁用于下述患者: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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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水、麦芽糊精、酪蛋白、植物油、膳食纤维(大豆多糖等)、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要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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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褐色乳状混悬液,味微甜,久置后液体上层有脂肪层析出,下层有少量沉淀,振摇后允许少量粘壁。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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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肠内使用,严禁静脉输注; 2.使用前请摇匀; 3.一旦开启,在无菌输注条件下,请于24小时内使用完毕。 4.伴有重度胃麻痹的患者,请实施空肠喂养; 5.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6.肠道功能衰竭的患者慎用; 7.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出血风险:如下详述,一些亚群的患者的出血风险较高。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征象。这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外科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实现。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2、肾损害:在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中,利伐沙班的血药浓度可能显著升高,进而导致出血风险升高。不建议将利伐沙班用于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5-29mL/min的患者应慎用利伐沙班。当合并使用可以升高利伐沙班血药浓度的其它药物时,中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患者应该慎用利伐沙班。 3、肝损害:在中度肝损害(Child Pugh B类)的肝硬化患者中,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可能显著升高,进而导致出血风险升高。利伐沙班禁用于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对于中度肝损害(Child Pugh B类)的肝硬化患者,如果不伴有凝血异常,可以谨慎使用利伐沙班。 4、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在吡咯-抗真菌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