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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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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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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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729 |
国药准字Z21021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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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肝肾。用于肝肾阴虚之精神不振,头昏目眩,五心潮热,咽干少津,腰膝酸软。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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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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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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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忌忌辛辣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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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墨旱莲、玉竹、女贞子、桑叶。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煆石决明。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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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微甜,微苦。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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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2.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 3.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