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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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6克(含碳酸氢钠0.4克) |
每片重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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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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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5 |
国药准字Z3702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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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制酸。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
制酸和胃,收敛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呕吐反酸、纳食减少;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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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11至15岁一次4片;一日3次,饭前1~2小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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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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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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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大黄、丁香油、薄荷油、碳酸氢钠。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钠。 |
海螵蛸、枯矾、醋延胡索、白及、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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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紫棕色或棕褐色的片;气香,味咸后微苦。 |
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至灰棕色;气微,味涩、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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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低酸性胃病、胃阴不足者慎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