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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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克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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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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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281 |
国药准字H20083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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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咽喉疼痛,耳鸣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
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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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每24小时60mg,每日3次,每次1片,三餐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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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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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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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牛黄、雄黄、冰片、石膏、黄芩、大黄、桔梗、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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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清香,味苦、凉。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去除薄膜衣后呈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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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