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0.115g |
每袋(块)15g |
|
生产企业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617 |
国药准字Z350203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驱风健胃。用于消化不良,恶心呕吐,晕船,轻度中暑,酒醉饱滞。 |
调中理气,增进食欲,促进消化。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服。一次0.1~0.2克。 |
开水冲服,一次15~30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使用未见明显的不良反应 |
|
禁忌 |
婴幼儿、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者忌用。 |
|
成分 |
薄荷脑、肉桂、甘草、儿茶、木香、冰片、桔梗、樟脑、小茴香、草豆蔻、丁香罗勒油。辅料为食用香料(松油醇、橙皮油、桂皮油、香兰素、留兰香油、二甲苯麝香)、铝箔。 |
猕猴桃提取液 |
|
性状 |
本品为银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气香,味辛凉而甘。 |
淡黄白色或淡棕黄色的颗粒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其他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