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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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 |
12.5m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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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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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33 |
国药准字H20052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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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也可用于ACEI不耐受和使用或不使用洋地黄类药物、肼屈嗪或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的心功能不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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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情况下,成人:口服,每日二次,每次一粒(40mg)。 |
剂量必须个体化,需在医师的密切监测下加量。1高血压推荐起始剂量6.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如果可耐受,以服药后1小时的立位收缩压作为指导,维持该剂量7~14天,然后根据谷浓度时的血压,在需要的情况下增至12.5mg/次,一日二次。同样,剂量可增至25mg/次,一日二次。一般在7~14天内达到完全的降压作用。总量不得超过50mg/日。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在本品的基础上加用利尿剂或在利尿剂的基础上加用本品,预计可产生累加作用,扩大本品的体位性作用。2心功能不全: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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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常见者有足踝部水肿、头晕、头痛、面部潮红等。 2.有时出现GOT、GPT、γ-GTP升高,偶有胆红素升高。 3.较少见者心悸、乏力、心动过速。 4.有时出现便秘、腹痛、偶有食欲不振、腹泻、恶心、呕吐。 5.其它:偶有LDH、胆固醇、尿素氮、肌酐升高,偶见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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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 2.颅内出血尚未完全止血的患者。 3.脑中风急性期颅内压增高的患者。 4.重度主动脉瓣狭窄。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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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尼卡地平。 |
本品主要成分是卡维地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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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球形颗粒。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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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低血压、心力衰竭,青光眼,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慎用本品。肝功能不全者宜从低剂量开始。 2. 性脑梗死和脑缺血患者,应慎用,以防发生低血压。 3. 本药时需观察血压,心率。 4. 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并密切观察病情。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